全省公证质量推进会在杭州召开
发布日期:2014-08-13 12:42:54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切实维护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行业良好形象。8月5日,省厅与省公证协会联合在杭州召开全省公证质量建设推进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世裕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俞世裕副厅长首先向与会代表传达了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近年来我省公证质量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回顾。俞世裕副厅长指出,公证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息息相关,每一件公证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没有过硬的公证质量,不仅无“信”可立,还将毁掉公信力大厦的基石,因此,抓质量建设就是抓住了公证公信力建设的“牛鼻子”,它不仅是我们每个公证人员的责任和使命,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期盼、建设可感知公信力的关键,也是确保公证行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
对于下一步深化公证质量建设,俞世裕副厅长强调,全省公证行业要按照厅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监管,打好质量管理“组合拳”。要加强教育警示,在公证队伍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立业、质量兴业”的理念。把三级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和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制度做深、做细、做实,坚决杜绝文过饰非、形式主义、消极应付的思想和做法。完善公证执业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公证质量奖励、惩戒和督查力度,树立和表彰重质量、重信誉的公证先进典型,严肃查处违规办证、出具错证、虚假证等严重损害公证公信力的行为,严格追究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违法违纪责任。严格实行公证员助理持证上岗,坚决纠正和杜绝公证员助理独立办证的现象。积极发挥协会的公证质量监督自律作用,组织开展公证业务指导、交流、培训、公证质量互查活动。二是敢于担当,切实发挥公证机构质量建设主体作用。公证机构要始终秉持“管理出质量、管理促责任、管理降风险”的理念,着力建设严密完整、运行有效的案件审查审批机制,着力规范公证业务调查、审批、印章管理、出证等内部质量控制环节,前移质量控制关口,做好公证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跟进,建立公证质量检查员和内部记录、上报、统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差错。完善公证质量内部奖惩制度,加大公证质量考核在公证员收入分配、奖惩中的比例,真正发挥经济收益在质量建设中的杠杆作用。三是夯实基础,全力推进公证质量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公证质量监管规范,研究制定《错误公证文书和虚假公证文书认定标准》、《浙江省公证质量检查评价标准》和《公证质量检查规则》,着力推进办证程序标准化,明确受理、出证、送达等公证程序每一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继续抓好在部级、省级优秀公证处推行ISO9000公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通过建立具有公证行业特色的标准化体系,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四是加强保障,着力提高公证队伍综合素质。各地、各公证机构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公证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公证人员立足岗位加强学习,培养高素质的公证专才,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行政体制公证处、经济欠发达地区公证处要想方设法引进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高公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从源头上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人才缺乏导致的公证质量问题,努力为公证质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会上,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苍南县公证处、绍兴县公证处、嘉兴市誉天公证处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