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亮点解读
发布日期:2014-07-11 15:22:51
(《浙江法制报》 2013年1月23日 记者 朱兰英)
昨天,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召开。新的起点、新的思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鲜明提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三大建设目标后,我省政法工作又有了新部署、新举措。
关键词:平安 重点:五项深化
我省实践:2004年5月,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重大决策部署。8年来,我省探索了一大批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全省刑事发案、群体性事件、生产安全事故、信访总量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升,“平安浙江”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议提出,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重点抓好“五项深化”,即深化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深化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化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如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会议明确:抓好典型引路,深入推广落实;顺应群众需求,解决重点难题;把握工作重心,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平安不平安,老百姓说了算”。群众需求、群众感受,依然是平安浙江建设的着力点。会议提出,要努力使刑事犯罪总量、恶性案件数量、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等主要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指数同步上升,社会平安稳定总体状况良性循环。
201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我省的平安建设也将以此为契机,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推动平安建设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夯实平安浙江的基层基础。
关键词:法治 重点:五项举措
我省实践:2006年,省委、省政府启动法治浙江建设,提出要通过法治浙江建设,给群众更多的公平正义,给社会更多的和谐安宁。6年来,我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总抓手,扎实推进区域法治化进程,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
会议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切实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表率作用,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在法治浙江建设上,重点推进“五项举措”: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量刑规范化措施、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措施。
推行法治浙江建设,要更加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治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更加突出执法规范化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更加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我省将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运用法律。
关键词:队伍 重点:五个能力
我省实践:2012年,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我省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政法文化建设,政法干警的素质和能力、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都有了大幅度提升。
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其中,重点提升“五个能力”,即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
在政法队伍建设中,尤其要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观念教育、职业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理想信念是力量源泉,是精神支柱;群众是血脉,是根本,是老师。会议指出,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与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贯穿于政法工作实践;要坚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最根本的能力来抓,把政法工作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今年,全省政法系统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用脚步丈量民情”。
执法司法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政法队伍发展的趋势。会议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依法治警、科学管理,通过建立职业准入、执法资格和分类管理制度,提高政法队伍的职业素养。同时,继续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切实加强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努力以铁的纪律铸造一支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