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司法厅与民政厅建立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发布日期:2015-10-26 08:58:50
近日,在获悉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主动出击,与省民政厅积极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精神及具体实施时间,同时介绍了公证工作对(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切实需求,要求对公证机构开放婚姻登记信息核对窗口,建立数据查询终端,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经研究协商,双方签订了《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协议》,切实简化了办事程序,将简政放权落到了实处。随后,省公证协会对全省公证机构核查当事人婚姻状况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湖北省公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