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4-07-24 18:03:47
2014年中国公证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公协”)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依法履责、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职能要求,以落实司法部工作部署和《第七届中国公证协会工作规划(2013-2016年)》为主线,着力在拓展公证业务、强化规范管理上做强,在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提升公证队伍能力水平上做深,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上做实,在加强公证舆论宣传、扩大公证社会影响力上做活,在公证理论前瞻性研究、探索公证服务方式上做新,为推进公证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成绩,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坚持公证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其列入公证员职业培训必修课程,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领导,引领公证行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公证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公证行业各个方面。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领广大公证员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和道路认同,坚持公证执业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
2.促进公证工作不断改革创新。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机构事业体制及保障政策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公证工作改革的有关工作。更新思想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公证事业发展问题的能力水平,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和要求贯彻到公证实践之中。创新服务理念,推动公证由单纯证明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调整,从被动性服务方式向主动性服务方式转变,从同质化服务形式向差异化服务形式转变,从传统服务手段向信息化服务手段转变,进一步完善公证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使之成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法治力量。
3.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需求,找准公证切入点,为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推动公证员担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和协调公证行业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以及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公证机构便民、惠民力度,广泛开展公证行业公益活动,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进行重点公证案例分析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汇总社情民意,主动向党和政府提供有关预警报告。在公证执业中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
二、健全完善行业规范体系,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
4.健全完善行业规范体系。出台行业规范体系建设规划,加快现有业务规范废改立工作,实现对主要公证事项和业务的全覆盖。出台有关民间借贷风险提示、涉外融资(投资)风险提示、办理公司担保公证和股权转让的指导意见等业务规范,制定会员维权和惩戒、公证档案保管和利用、公证机构复查工作等方面的管理规范。配合做好实习公证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继续细化公证投诉分类统计。
5.加强行业维权和惩戒。加强会员维权工作,解决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对行业违规违纪行为和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配合做好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配套出台会员行业处分办法,加大开展行业惩戒的工作力度。
6.改善公证执业环境。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在事关行业发展的重大立法项目、重要司法解释制定中反映行业呼声,提出意见建议。鼓励地方公协主动与职能部门协调,出台政策法规,保障公证依法执业,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推动与公安、人民法院等职能部门出台保障政策,维护行业利益。
7.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创新业务咨询工作机制和交流平台,培养专家型青年人才,扩大专业咨询队伍,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公证业务指导力度。组织全国公证文书和典型案例评选,汇编优秀公证案例,再版公证业务咨询汇编精选,指导公证质量不断提高。
8.加快公证信息化建设。推进公证行业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中国公协门户网站,提升中国公协门户网站和地方公协门户网站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实现公证行业信息资源共享。推动电子公证等新型业务领域发展,完善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一期功能建设,筹备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二期开发,规划全国公证数据库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9.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围绕“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总要求,结合公证实际,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信念、精专业、重公信、敢担当、讲操守的公证队伍,为新时期公证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0.加强改进公证职业培训。健全完善公证职业培训体系,推动公证职业培训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训、远程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青年公证员、欠发达地区公证员、业务骨干、管理人员等专项培训,培养公证专才与通才,提升公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调整工作思路,做好常规培训。整合专家资源,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学科配比平衡、公证员接受的培训师资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公协和公证机构培训工作的指导。
11.加强行业互助工作。创新东西互助形式、内容和渠道,推动东西互助由物质帮扶向智力帮扶转变,促进公证事业平衡发展。充分利用行业西部发展基金及行业帮扶政策,支持各地发挥地方工作优势,开展省内公证机构帮扶互助,重点推动对藏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驻点、定点业务帮扶工作。系统总结六年来行业互助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新一轮行业互助规划。
12.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实行中国公协领导到公证机构蹲点制度。完成各专业(工作)委员会调整充实。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证处和全国优秀公证员评选活动。落实与行政机关重要决策会商机制、重要信息共享机制、重要情况沟通机制,提高“两结合”管理水平。落实中国公协秘书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管理,强化执行,提高工作效能。建立行业应急管理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证行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行业体育竞赛活动。
13.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加强地方公协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全国公证协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吸收符合条件的新执业公证员加入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公证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公证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推进公证队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公证宣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扩大公证社会影响力
14.加强宣传队伍和宣传阵地建设。坚持《中国公证》杂志正确办刊宗旨和方向,提升杂志政治品质和学术水平,扩大杂志发行和社会影响力。组织《中国公证》杂志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加强公证通讯员队伍管理和培训,提升行业宣传队伍整体素质。建立新闻宣传通联和奖励机制,鼓励新闻媒体做好公证宣传。
15.创新宣传舆论引导方式。策划开展“公证宣传日”和“遗嘱免费保管和公证”公益服务活动。撰写中国公证遗嘱白皮书。创新舆论引导方式,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编辑发行公证宣传手册范本。推进公证电视剧筹备拍摄工作。
16.加强公证理论研究。对新型公证业务的政策法律依据、法律效果、程序规范等进行专题调研。对深化公证公信力建设、完善《公证程序规则》等课题进行重点研究。在开展非诉业务、公证复查争议投诉与诉讼对接机制等方面推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制度价值研究课题。
17.推动开展公证志愿者活动。实施公证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建立公证志愿者队伍和工作管理制度。发挥公证志愿者在协助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咨询、办理公证业务以及开展公证活动、公证宣传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证员自觉参与行业互助,建立公证员志愿者名册。
五、全面深化公证公信力建设,进一步巩固行业立身之本
18.开展“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大讨论活动。贯彻落实“公证公信力建设研讨会”精神,重点从公证员执业活动环节进一步树立增强公信意识,依法公正执业,热情廉洁服务的执业理念和执业作风等。组织活动征文,召开成果经验交流会,表彰公证公信力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巡回报告宣讲团,统一行业共识,扩大公证公信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19.搭建公证执业公信平台。建立公证执业公信平台,公开公证机构公证员名录、公证人员执业守则、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公证机构执业状况年度考核结果、公证质量检查标准及情况通报、公证行业行风建设及当事人虚假信息等内容,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鼓励支持地方公协和公证机构推行公证文书网上查询和核查。
20.加强行风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成立全国公证行业行风监督指导委员会。修订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建立和实施典型案件通报、不良执业信息披露制度。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署,排查和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证公信力的突出问题,推动行风建设不断深化。
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彰显中国公证国际地位
21.积极参与国际公证联盟事务。发挥国际公证联盟副主席国的地位作用,积极参与国际公证联盟的重大决策和事业推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的发展与成就。认真履行国际公证联盟副主席国推动亚洲公证事务的职责,办好国际公证联盟亚洲事务工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2.加强双边、周边交流合作。提升对外交流合作策划与实施水平,取得双边、周边交流成效。调整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提高赴国外专题培训质量。注重国际研讨会质量,推动研讨交流取得新成果。
加强与香港、澳门地区公证界的交流合作。深化对台公证业务研究,探索推动两岸四地公证业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