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周院生司长一行来浙调研公证工作
发布日期:2015-03-14 17:47:07
2月2日下午,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周院生司长一行在杭州组织召开公证工作调研座谈会,就新时期公证行业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和公证员队伍,“十三五”期间建设完备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改稿)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世裕、省公证协会会长陈志忠及部分公证处主任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周院生司长首先听取了我省公证工作发展情况汇报和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相关问题详细询问,同与会代表深入交换意见。座谈发言结束后,周院生司长对我省公证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周院生司长强调,此次调研,是司法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公证业发展写进《决定》中,这在党中央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令每一个公证管理人员和公证执业人员深受鼓舞,也进一步明确了我们自身的任务和责任。周院生司长指出,近年来,浙江的公证工作在司法部和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创新发展,公证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起步早,成绩显著,为全国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周司长要求,目前,在全国公证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浙江要继续发扬敢于创新、走在前列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吴爱英部长的讲话精神,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针对浙江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二是要加强公证质量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证公信力。公证质量贯穿于公证执业活动的全过程,公证机构在执业活动中不仅要确保每一件公证不出现质量问题,更要在如何提高公证服务能力和增加公证服务的技术含量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证的公信力;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证员队伍。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建设完备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公证员队伍,各地在发展公证员队伍中,要在现有体制机制的政策框架下,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不断吸收优秀法律人才,为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座谈会上,周院生司长还代表中公协党委看望慰问了我省与病魔作斗争、呕心沥血战斗在公证服务第一线和因严重疾病导致家庭困难的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