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1 13:37:24


遗嘱人吕继刚1954年10月11日出生,2023年7月16日因病在香港死亡2022年8月30日在香港立有遗嘱(该遗嘱已于2024年1月2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获得认证及予以登记,根据该遗嘱所述:将名下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在任何地方的任何类型或种类的动产和不动产),和有权处理或处置的财产,全部遗赠予儿子吕文天。现吕文天根据上述遗嘱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相关公证。

现本处通过公告向吕继刚的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相关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对上述公证申请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收到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处将根据相关申请出具相应公证书。

联系人:阮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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