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公证处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9-06-03 16:51:07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系全国首家互联网公证处。根据机构发展规划,我处拟招聘具有互联网相关专业能力的行业精英,以促进公证服务互联网方向发展。
一、岗位设置
1.创新项目负责人:1-2名
2.计算机信息管理:1-2名
3.电子商务运营:1名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等不良工作经历),认真、仔细、耐心,服务意识强,事业责任心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一)创新项目负责人
法律或管理相关专业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受过法律、市场营销或工商管理、质量管理、企业运营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具有全面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商务处理及团队经验;精通公证及民事法律规范,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判断能力和丰富的项目分析、流程管理经验,熟悉国内外互联网规则、技术原理及实现方式;具备制定组织及实施长期战略的能力,具有规划及开发互联网公证产品并系统化运营的能力。
拥有以下条件的可优先予以考虑:负责主持或协助完成过互联网公证产品开发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计算机信息管理
具有计算机专业方面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能熟练掌握计算机运用和操作及日常的计算机维护,负责与用户的技术交流、解决方案宣讲、应用系统演示等工作,负责产品的需求整理、原型设计、需求文档编写。
拥有以下条件的可优先予以考虑:产品设计与开发经验知识,与本工作单位及岗位类似工作经验,已具备或愿意自学法律方面学历或证书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电子商务运营
具有电子商务、营销等方面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一定产品销售或客户服务方面的经验,了解法律行业互联网产品状态,能对公证产品发展趋势、用户需求、市场竞争态势等方面定期提出分析,为市场方向、产品研发提出建议;负责与产品和开发人员进行项目需求确认和技术交流;了解产品相关技术,为客户提供适当产品服务。
拥有以下条件的可优先予以考虑:曾有一年以上互联网企业销售或客户服务方面经验的,已具备或愿意自学法律方面学历或证书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报名方法
报名者将以下报名表或简历于
四、录用安排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建议可随身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或简历;
(二)身份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
(四)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如个性化简历、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产品设计、发表论文等)。
联系电话:0571-87825589
联系人: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