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公证处学习贯彻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精神

发布日期:2017-08-21 14:08:49


       2017817下午,钱塘公证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精神。

 

 

       徐小蔚副主任向全体人员传达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俞剑英主任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四个到位”的要求。 一是要认识到位。要求全体人员对司法部出台“五不准”通知的原因、背景及目的有充分的认识,并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要学习到位。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五不准”精神,对于哪些公证可以做、哪些公证不能做、哪些流程必须做等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能熟练运用。三是要整改到位。要对工作中不符合“五不准”要求的相关行为进行及时整改,该补充的做法必须补充,该增加的流程必须增加,该停办的业务必须停办。四是要执行到位。每位公证人员必须将司法部的“五不准”通知及单位出台的实施细则执行到位,不能听过且过,随便应付,对于不符合“五不准”要求的公证事项审批将不予通过。

 

                     

 

    徐小蔚副主任就我处的具体执业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好身份核实关。要对公证申请人的身份进行严格核实,杜绝出现假人假证现象。二是要把好实质审查关。要对公证证明的事项进行实质审查,提高实质审查的标准,确保公证事项的实体正义。三是要把好业务审核关。要对涉及民间融资、民间借贷、财产处分类委托等业务进行严格审核,不得擅自办理“五不准”中禁止办理的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