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故事】房租存在公证处,我缴了,你要不要?合同方恶意不收款,提存公证是个办法
发布日期:2017-03-31 09:14:08
往日我们只听说房东上门讨债,不交租就赶你走;殊不知有这样一类房东,故意不来收租金,好赖你个“合同违约”,收回房子使用权。
这不,在杭州满觉陇开民宿的老程向钱塘公证处求助——到交租日期了,房东却拒绝受领租金。按照合同约定,老程逾期一个月房东就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还可以要求老陈支付违约金。
房东恶意不收租,这事得怎么办?
西湖南,满觉陇四面环山闹中取静清幽环境受人青睐。这里的土地大多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现在一些别致的小餐厅和特色民宿基本上都是从当地农民手中租下房子用于经营。这几年随着名声远播,满觉陇的租金也水涨船高。2011年,老程向房东于先生租下了这里的一处房屋,合同约定租期十年,一年一付,年租金每隔三年涨一万。
可才过去两年,因为这边的民宿渐成气候,房东眼看着周边人家租出了高价,提出要涨房租。老程不同意:“你不能不按合同办事呀”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老程通过银行本票的方式支付租金,无法直接转账,需要于先生主动领取。到交第三年租金时,于先生那头拒绝受领。按合同约定,如果逾期支付租金一个月以上,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了。于先生的“阳谋”很明确,老程要么接受涨租,要么干脆别租,终止合约。不然过期就算违约,老程的损失更大。
房客:房租就在公证处,我缴了,你要不要?
6月快结束了,眼瞅着快到期了,老程带着合同等材料,来钱塘公证处求助。公证员小钱听完他的陈述,提出:如果情况属实,对方拒受,可以通过提存的方式完成债务的清偿。 由于仅有老程的一面之词,没法打动严谨的小钱:“提存公证的前提是对方拒收,当事人无法履行给付义务”。老程没有证明房东拒绝受领的关键证据,小钱建议先办个电话录音的公证。老程拨通了房东的电话,再次要求支付房租:我三番五次给你付租金,你就是不收,这个钱到底还要不要?于先生倒也干脆:这个钱我不收,你要租的话,按我说的再涨5万。基本事实核实了,老程及时将租金汇到公证处的提存账户。公证处向于先生发出了书面和电话通知,向于先生告知了老程的提存事实,老程已经履行租金给付义务,希望于先生及时到公证处来领。
两年官司,房东败诉告终
于先生也是倔,接到公证处的通知后,咬死了不来领租金。年底,于先生以老程合同违约提起解除合同的诉讼,败诉。第二年提起上诉,也被驳回。转眼到了6月,又是交付次年租金的时候,由于于先生还是拒收租金,老程再次申请办理了租金提存手续。直到该年年底,于先生终于放弃诉讼,到公证处领回了两年的租金。小钱说,在这起案子里,提存发挥了大作用,“如果没有提存公证,承租户肯定没法继续租房,打官司也没发打赢。”事实上,这样的纠纷不是个例。在不少越来越热门的地段,尽管承租人与出租人都有签署有合同,但像于先生这无视合同任意涨租的情况时有发生。出租人往往以拒收租金造成承租人违约的事实,或者以房东的身份断水断电来迫使承租人同意涨租,如果扛不住,承租人只好退出。
小钱建议,公证提存是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一种方式,承租人在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拒收租金的情况下申请提存,可以轻松的将矛盾化解,约束出租人信守承诺。
原来对于老赖房东,还有这一招,是不是很涨见识,请为小编点赞。
根据《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债务清偿期限届至,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
提存具有债的消灭效力,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提存物的所有权转归债权人。老程通过提存房屋租金后,其应支付租金的义务已经履行,房东不能主张老程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