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证机构设立“黑名单”联网信息共享制
发布日期:2014-07-23 18:30:25
(《今日早报》
妄图瞒着妻子卖掉自家二套房
他找熟悉女子冒充妻子办公证
两人自称夫妻,要办一份卖房公证,证明妻子同意将夫妻名下位于余杭的一处房产卖掉。
公证员按正常程序,要求两人出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
一拿到女方的身份证时,公证员感觉不对劲,因身份证显示女方出生年龄为1960年3月,但身份证显示的有效期却是“长期”,而“长期有效”的身份证,只有老人才能办理。
此外,女方身份证上的字迹,也比正常身份证要模糊些。
两人的结婚证,不像正常的结婚证那样有质感,而是特别光滑。
意识到两人可能是假夫妻,公证员稳住两人,同时报警。
很快,长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公证处,问个究竟。
这对男女承认,身份证与结婚证全是假的,但又狡辩说,因身份证和结婚证都丢了,办理公证的事较急,所以临时找办假证者办了两个假证。
不过,警方接下来的调查,证实了公证员的判断:来办理公证的,就是一对假夫妻。
原来,胡某想瞒着妻子把家里多的一套房卖了,于是找来一名私下熟悉的女子,冒充妻子去公证。
设“黑名单”联网信息共享制
公证公信力不再遭任意伤害
之江公证处负责人表示,胡某是办理公证过程中造假、在公证处识破后,被移送警方处理的“第一人”。
此前,公证机构对胡某这样公证申请过程中作假被发现者,一般以批评教育为主。
就在几个月前,该公证处还识破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带着亲妹妹,冒充自己的妻子,公证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案例。
当时,亲妹妹手里,持有亲嫂子的一张真实身份证。
对于这张身份证是怎么拿到手的,两兄妹死活不肯透露。
杭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7年起,杭州公证机构就尝试设立“黑名单”联网信息共享制,一旦发现作假者并经查实后,就将其列入“黑名单”。作假者再到杭州其他公证机构办公证时,公证员可对其多长个心眼。
到昨天为止,“黑名单”上的人数,已增至近百人。
“黑名单”中,作假者以冒名顶替(用假身份证,或身份证是真,但来办理公证的是另一人)、伪造相关材料者居多。
另有某男子,在一家公证机构办了“赠与公证”后,又到另一家公证机构办“遗嘱公证”。
此时,他也被公证机构很快列入“黑名单”。
“作假者一旦得逞,损害的不仅是他人利益,更重要的是导致公证机构声誉受到极大伤害。”之江公证处负责人呼吁道,“公证,代表的是一种公信力。要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公证方式骗取公证书实现个人目的,不仅需要公证机构与公证人员努力,还需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