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证明公证

发布日期:2015-08-23 21:13:11


在读证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证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在读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在读证明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4.在读证明。

5.相关辅助证据材料,如学生证。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非杭州籍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杭州市工作居住证,如果在读证明是在杭州学校出具,可以不受此条限制。

 

 

关于证明信

证明信样式:

1、证明在读:兹证明学生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入我校(院)XXXX系学习XXXX专业,学制X年,现为我校(院)X年级学生。

2、证明在校与何时毕业:兹证明学生X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入我校(院)XXXX系学习XXXX专业,学制X年,现为我校(院)X年级学生。根据国家规定,该届学生应于XXXX年X月毕业。

3、证明在校且已修完全部课程与何时毕业:兹证明学生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入我校(院)XXXX系学习XXXX专业,学制×年,现为我校(院)X年级学生。已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根据国家规定,该届学生应于XXXX年XX月毕业,毕业证书于毕业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