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存折、存款证明公证
发布日期:2015-08-13 11:19:37
存单、存折、存款证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存单、存折或存款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存单、存折、存款证明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3.存单或存折。
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因存折、存单的特殊性,即使您只需办理存折或存单的公证,也需要到所在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后再来办理公证)。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如果存款银行在外地,需提供申请人杭州户口簿。非杭州籍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杭州市工作居住证。如果存款银行在杭州,不受此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