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18 08:54:46


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公示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备注

一、公证事项

1. 

保全证据

保全证据

每名公证人员每小时500-1500元,其中邮寄保全减半收取,一次性邮寄多封信的,每封信分别按上述标准收取。涉及疑难复杂的证据保全项目协商收费。

计费时间自公证人员开始工作起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2. 

现场监督

证明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以及企业破产清算等会议

每名公证人员每小时1500-3000元。涉及疑难复杂的项目协商收费。

3. 

证明招标投标、拍卖

每名公证人员每小时1500-3000元。

4. 

证明开奖、评奖

每名公证人员每小时1000-1500元。

5. 

其他现场监督

每名公证人员每小时1000-2000元。涉及疑难复杂的项目协商收费。

6. 

证明商品住房(车位、商铺)销售摇号

每件30000元。

 

7. 

商品住房(车位、商铺)销售在线选购确认

4小时以内,每场20000元,超过4小时部分,按4500元/小时计费。

 

8. 

现场选房(车位、商铺)确认

每套200元。

现场选车位、商铺确认参照收费。

9.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

证明票据拒绝

每件2000元。

 

10.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每件2000元。

 

11. 

设立意定监护

每件5000元。

 

12. 

监护资格确认

每件3000元。

不含司法鉴定等费用。

13. 

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证明非住宅房屋的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每平方米80元。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确认遗赠效力的,减半计收。

14. 

确认遗产管理人

按标的额累进计费:20万元以下(含20万)部分0.8%;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0.6%;5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0.5%;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0.4%;超过500万元部分0.1%。

 

15. 

证明亲属关系用于继承的

参照继承减半收取。

 

16. 

股东资格承继

按受益额累进计费:20万元以下(含20万)部分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0.8%;5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0.6%;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0.5%;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0.4%;超过1000万元部分0.1%。

受益额一般按照出资额或者有明确依据的市场价计算;如无法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则可以在评估后确定。

17. 

平台取证存证、在线办证

平台取证存证服务

每件1-10元(如涉及视频类的,则按每分钟1-10元计费)。

如需要接口对接或重新开发的可协商收费。

18. 

平台存证续期(3年或约定的期限以上的)

每件0.5-5元(涉及单个文件特别巨大的协商收费)。

 

19. 

平台使用费(包括在线抽奖、在线摇号、在线投票平台)

每件1000元。

出具公证书按相应标准另计。

20. 

远程视频公证服务费

每小时1000-30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21. 

电子合同签存

每件5-50元。

 

22. 

出具存证证明(非公证书)

每件5-200元。

 

二、公证事务

23. 

登记

抵押登记

 主债权额10万元(含10万)以下的,每件100元;主债权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每件200元;主债权额100万元至300万元(含)的,每件300元;主债权额3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每件500元;主债权额500万元以上的,每件800元。

 

24. 

其他登记事务

每件100元。

 

25. 

保管

保管遗嘱

每件每年100元。

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租用保管箱费用另计。

26. 

保管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

每件每年500元。

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租用保管箱费用另计。

27. 

保管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

每件每年1000元。

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租用保管箱、仓储、监管等费用另计。

28. 

代书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

 不涉及财产的单方法律文书,每件1000元,双方或多方法律文书,每件2000元;②涉及财产的,按标的额累进计费:标的额5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1000元;标的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0.1%;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0.05%;③疑难复杂案件协商收费。

 

29. 

公证法律咨询

出具法律意见书(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

每件1000元起。

依疑难复杂程度协商收费。

30. 

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每月1000-5000元。

 

31. 

其他公证事务

资金监管

监管期限不超过1年的,按监管资金的0.3%计收(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监管期限超过1年的,第二年开始每年按监管资金的0.1%计收(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32. 

担任遗产管理人

按遗产价值总额累进计费: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在6%以下确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在5%以下确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在4%以下确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在1.5%以下确定;超过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2%以下确定。

 

33. 

在意定监护、信托、遗嘱执行、遗产管理等方面监督执行或担任监察人

参照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收费。

 

三、与公证相关的服务收费

34. 

调查

委托专项调查

市内每件500-5000元,市外协商收费。

取证过程中住宿、就餐、交通及被取证机构收取的费用等按实际发生计收。

35. 

出具调查报告

只含单项调查内容的,每份500-2000元。

多项内容的可根据内容多少确定收费。

36. 

代办

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

市内每件400元,市外协商收费。

登记过程中住宿、就餐、交通及登记机构收取的费用等按实际发生计收。

37. 

代办认证业务

每件50元。

认证费用、邮寄费用按实际发生计收。

38. 

代办邮寄业务

每件20元。

39. 

副本

增加公证书副本

在规定公证书份数(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外要求增加的公证书副本,每份20元。

 

40. 

翻译

公证项目翻译

涉外公证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每件收费50元;公证项目公证书证词需要翻译的,英语翻译每件收费80元,其他语种翻译委托翻译机构翻译的,翻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计收;其他公证资料需要翻译的,英文翻译按200元/千字收取,不足一千字的按200元收取,英文或其他语种翻译委托翻译机构翻译的,翻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计收。

 

41. 

查档

查阅公证档案

每本公证卷宗100元;如涉音像资料或电子数据的,每卷另行收费100元。

复印、打印、刻盘等费用另计。

42. 

其他服务

上门服务费

每名公证人员每小时500-1000元。

服务过程中住宿、就餐、交通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计收。

43. 

刻盘

每张光盘收费30-50元,每个U盘收费100-300元,每个移动硬盘收费1000元(1T以内)。

 

44. 

复印

参照国办函〔2020〕109号和浙政办发函〔2021〕3号文件执行。

 

45. 

打印

参照国办函〔2020〕109号和浙政办发函〔2021〕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