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2018)

发布日期:2018-09-05 11:50:23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814号)和《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司法局转发<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杭价费〔201824号)精神,现将公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公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证明婚姻、收养、监护、出国留学、出国劳务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合同)

每件5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计收。

当事人申请办理合同公证的同时申请赋予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申请公证登记、提存公证的,不再另行收费。

2.证明以上第1点以外的其他合同(协议)

①按标的额累进计费:50万元(含)以下部分0.2%5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0.15%5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0.1%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0.05%;超过1亿元部分0.01%

②无明确标的额的,每件不超过1000元。

 

3.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提存公证

按合同(协议)标准执行。

4.出具执行证书

按不超过申请执行标的额的0.3%收取。

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①按标的额累进计费:20万元以下(含20万)部分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0.8%5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0.6%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0.5%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0.4%;超过1000万元部分0.1%

个人普通住宅每平方米45元收取;农村的农民自有住宅按每平米30元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确认遗赠效力的,减半计收。5000元(含)以下小额继承免费。

 

6.证明、确认遗嘱

证明遗嘱1000/件;确认遗嘱1500/件。

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冲洗照片不再收费。老人首次办理:70岁(含)至80岁减半,80岁(含)以上免费。

7.证明委托、声明、保证等其他单方法律行为

不涉及财产200元,涉及财产4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加倍收取。

融资声明保证可协商收费

8.现场监督类公证

涉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每人每小时500-800元;其他的,每人每小时800-1500元。

计费时间自公证人员进入现场开始工作起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9.证明事实收养、抚养、认领亲子

每件800

 

10.证明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亲属关系、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属实或者相符,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等与原本相符

每件2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500元。

 

1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选票、查无档案记载、资格、资信、证书、执照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

每件12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加倍收取。

 

12.涉及的公证项目需要翻译的

涉外公证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每件50元;公证项目公证书证词需要翻译的,英语翻译每件80元;其他语种的,由翻译社收取,但最高不超过160元;其他公证资料需要翻译为英文的,按60/千字收取,不足一千字的按60元收取。

 

13.增加公证书副本

在规定公证书份数(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外要求增加的公证书副本,每份20元。

 

14.上门服务费、调查费

市内:每人450/次;市外:协商收费。

 

15.代办认证、邮寄业务

代办认证30/件;代办邮寄20/件。

认证费用、邮寄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另行收取。

16.证据保全

每人每小时500-1500元,其中邮寄保全减半收取。涉及疑难复杂的证据保全项目,可协商收费。

 

17.保管事务

文件类每件20/年;其他实物、电子数据类等协商收费。